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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结婚的时候没领结婚证现在分开四年了,孩子七岁了还没上户口,请问他该怎么给孩子上户口?要罚多少钱

离婚 2018-12-30 1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你们没有领结婚证的话,那么你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最多是算同居关系。所以你们应当是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对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即使有生育子女,再次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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