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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跟妹夫是二婚,妹妹因医疗事故去世,妹妹还有一个女儿,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医疗纠纷 2018-12-27 11: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1、确定他的遗产范围。他的遗产包括:他个人财产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确定他的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孩子包括他与前妻的女儿、与你生的儿子。
    3、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关于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2:关于婚姻法的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均等分割。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另外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另外,要区分出那些是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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