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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想和我离婚,因为她认为我家很穷,结婚一年多了。当她结婚时,她给了我超过10万份订婚礼物,一分钱也没还。你能控告她作弊吗

离婚 2022-08-06 11: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注意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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