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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做了工行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迟迟没有下放,这个有时间界定没有,多长时间没放款可以起诉银行?

银行 2018-07-15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揭买房是从银行贷款买房,然后分期还款付息的购房方式,按揭买房要去银行办理
  • 银行按揭概念  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银行按揭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的手段。  银行按揭的风险  按揭作为一种抵押贷款,对银行来说,本身就存在着风险。以2007年一季度时美国次级按揭的蝴蝶效应引发的全球金融风险来说,由于按揭这种融资方式,部分决定于房市的市场状况,当市场利率上升,房市低迷时,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就有可能受到影响,银行也就相应面临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当风险积聚到一定的程度时,就有可能有朝一日,暴发出巨大的金融风险。9月份部分商业银行提高按揭首付比例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防范这一风险的表现。  银行按揭的条件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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