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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于11月30日签订。从12月4日起,已经向中介支付了中介费、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30号晚上去那房子很吓人,不想住。中介费不退,押金不应该退吗?

房产纠纷 2022-08-07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服务方有权收取中介费,主要看合同如何规定,一般为违约方缴纳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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