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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当试用期即将到期时,领导说将试用期延长一个月。现在,在过去的十天里,领导说我不适合也没有能力解雇我。这种情况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8-07 1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
  • 有。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说明理由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是可以请求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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