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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对方谅解书取保候审还需要什么,人多长时间能出来

刑事辩护 2019-01-06 17: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不符合条件花钱也不能办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 一般来说,要办理取保候审,是要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赔偿是说明有悔罪、悔改表现,认罪态度好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在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人身伤害案件中,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办理取保候审的一个要件。
    如果被害人谅解了,情节轻微的话,才有可能在批捕阶段定罪不捕或直接在公安的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但并不是有了谅解书就一定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则不可能取保候审的,但是会作为一个量刑情节来考虑。
    有了谅解书,情节不严重的话,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办理了取保候审后就可以马上从看守所出来了。
  • 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 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 不需要,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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