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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我和房主甲方存在33万债务关系,房主以房还债,房屋产权是房主本人妻子极其儿子,房屋有60万的抵押贷款,现在卖房除了债务33万还需要我们提前垫付53万解押房产再过户,请问这其中存在哪些法律和违约风险目前我和房主甲方存在33万债务关系,房屋有60万的抵押贷款,请问这其中存在哪些法律和违约风险

合同纠纷 2019-03-15 1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规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购买时签订的合同和房屋的产权证书、银行的抵押合同关系变更一下就可以,其实做起来整个过程却是没有那么容易的,首先,购买房产的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要签订购房的合同;银行签订贷款房屋抵押的合同,进行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记录。
    2、如果贷款还清之前进行房屋的买卖,则涉及以上五个文本的人名变更问题。
    首先,根据房地产法,购房合同是不能变更的,其次,从银行角度,如果贷款是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3、至于在权属处变更贷款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以及产权证,由于目前尚无政策依据而根本行不通。
    就目前的情况,还贷房想卖掉,还得想方设法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注销贷款抵押登记,结束购房的手续,才能进行二次交易,别无他法。
  • 这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具体过户时间和贷款到账时间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条的规定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房产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如果你买房贷款就必须签这个合同,是根据房子的情况,抵押房子的。然后根据你的综合情况在审核你能不能贷款。所以只要买房贷款就一定要签这个贷款合同即抵押合同。
  • 房产抵押贷款能贷多少具体还是要看房子来说的:
    住宅能贷评估值的7成左右,如果房主名下有公司还可以贷到评估值的8成左右,
    如果房子是立项是办公、商住两用等那只能贷房子的评估值的5-6成左右,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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