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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伤的手骨折在工伤指定医院接受了治疗,但效果不好。我想到了一家新的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工伤科说没有。我必须去指定的医院治疗,否则我将无法报销。是这样吗?

工伤赔偿 2022-08-09 14: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三十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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