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湖南长沙的,打算生第三胎,第三胎算超生,生下来是不是就可以上户口,要是要交完社会抚养金后?社会抚养金要交多少,有标准吗?还有马上要拆迁了,第三个小孩能分到拆迁款和安置房吗?

离婚 2018-12-26 16: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只要当事人接受过处罚,缴纳过罚款的,不会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1.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3.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对于超生的孩子,上户口肯定是能上的了,但你得缴社会抚养费,具体你可以比较一下,男方户口所在地和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会抚养费,那边高一些,你选择低的地方缴,即凭出生证,父母的身份证到你决定缴纳的所在地计生办一般为乡镇和街道级计生办,缴纳,缴费后计生办的会按规定给你出具准生证,然报出生,你再凭准生证到你所在的社区或村组开具入户申请书,然后由他们在出生证上盖章,再回到计生办盖章,最后凭盖章后的出生证,准生证拿着要上户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就行了。
    顺便说一句,一般社会抚养费在二万至四万之间。
    按各地 经济水平高低有所差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