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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房东那里租了一所房子,然后把一层转租给了其他人。但房东不同意转租。我们说过这是一种合作关系。然而,房东决定让他们搬出去几天。装修结束后,房东拒绝支付装修费,我们也没有实力补偿。日期到了我该怎么办?我们有责任赔偿吗?转租原本是为了减轻租房的压力,但据计算,他们的装修费用要比租金贵很多倍。如果他们真的付不起呢?

房产纠纷 2022-08-10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租合同需要与原房东签合同吗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要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须经原房东同意,此时形成了两组合同关系,原房东与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这两个租赁合同均是有效的
  • 转租可以不与原房东签合同,但原承租人需取得原房东的同意,方可转租,如果转租行为未经原房东同意,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原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所以,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建议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或者可以要求原承租人出具原房东已书面同意转租的文件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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