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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每天在一家酒店餐厅工作超过11个小时。餐馆的客人每月付700元晚餐费。我在这里。我下班后突然生病了。我辞职了。老板没有给我薪水。老板给我钱时,我把钱还给了他。这是违法的吗?

劳动纠纷 2022-08-10 17: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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