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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置用地可以买卖吗

房产纠纷 2022-08-11 10: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 政府安置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即可以买卖。
    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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