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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子婚前买的房子花了20多万元进行婚前装修。我给了一部分,其余的是我以自己的名义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所有这些都是用来装饰的,还有一张借据。离婚后我什么都不要。我需要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2-08-12 16: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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