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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一直有矛盾,他还时不时的打我,我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三年当中回来过俩次,今年我想协议离婚,但他一直拖着不同意,我有俩个女儿,大女已出嫁,小女在高二,我该如何顺利离婚我和丈夫结婚一直有矛盾,我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我想协议离婚,但他一直拖着不同意,我该如何顺利离婚

离婚 2019-03-27 08: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婚外情而导致一方离家出走的,可以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起诉请求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如果因为婚外情原因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一方存在过错,因此,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即在离婚时因为婚外情的原因,该方会被认定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一定的离婚赔偿。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夫妻双方想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 对不宜分割或不同意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需要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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