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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家里的一个小女孩订婚了。我们都未到法某某婚年龄。他们家收到了1万份订婚礼物和一枚价值约2000英镑的戒指。我觉得这不适合这个小女孩。我们私下说我们和平分手了。订婚礼物已全部退还,但现在他们的家人不想退还这笔钱

离婚 2022-08-12 17: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接受方继续占有财物就失去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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