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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女儿27岁,12年和男朋友交往,13年大学毕业到男友城市工作。15年9月领结婚证,之后男友父母交首付买婚房房,房产证写双方姓名,11月男方出轨,女儿提出协议离婚。没有任何赔偿,现在我们能要求陪偿吗?15年9月领结婚证,11月男方出轨,女儿提出协议离婚。没有任何赔偿,现在我们能要求陪偿吗?

离婚 2019-06-18 14: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 一般情况下,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出轨的,并不会影响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在分割房产以及其他财产时,只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患病的一方需要照顾等等,但是出轨只是证明该方存在过错,并且在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并不能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的分割。
    双方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到法院已经进行诉讼解决。

  • 1、父母在世的,其房屋分配,由他们自行决定。兄弟之间无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分配。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2、父母愿意给谁的,可以直接口头或者书面与某人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不生效。
  • 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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