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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结婚一年了,登记3个月!同居一个月左右时间!我由于在外打工!她说在家里工作不陪我出去外面工作!过年回家!我抢她手机发现她背着我在不正规的按摩店工作。有卖肉嫌疑,当时我很生气打了她一个耳光!年初一她就回家了!现在她不知所踪!因为结婚时我家给了彩礼钱33800加3000衣服钱加4000陪嫁钱。还有酒席钱等我花费了6万多元,家里是贫困家庭!这不是小数目!父亲东拼西凑才给我筹够的。为了这种女人太不值得了,现在想离婚!我能申请赔偿吗?父亲还是低保家庭能否符合:婚前给对生活困难?我能要回多少钱?她父母说她出深圳工作了,又不告诉我去哪里我能起诉她父母要钱不?她根本没做到妻子的责任。我现在人财两空。玉林有信心打赢的可联系我。现在找不到人。她说在家里工作不陪我出去外面工作!还是低保家庭能否符合:婚前给对生活困难?我能要回多少钱?

综合法律 2019-05-30 0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的:
    1、要有身份证、户口本(有些法院要)、结婚证、起诉状。带上这些去法院立案。
    2、如果结婚证被对方拿走,得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开结婚证明。
    3、然后等法院确定开庭时间,等候开庭。
    4、一般法院会以简易程序审理,这样在三个月时间,如果以普通程序审理要六个月时间。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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