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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结婚证是他父母在老家找人办的,我们没到场,现在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结婚证是他父母在老家找人办的,我们没到场,可是他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0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故,你所谓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你们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你们的财产问题,首先,你们在一起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其次,“这几年在外挣的钱都给他父母”的行为的性质,如果目的是孝敬父母,属于赠与,所有权已经转移,这部分钱不再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如果已言明让他们保管,则这部分钱仍然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可以在你们之间分割。
    其三,不论是协商分割还是起诉分割,要首先弄清你们现有财产的范围、数额,除了个人生活用品外,一般的分割原则是均等。另外,如果有可能,你们可以在起诉之前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登记后,你们就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同时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有婚外情,对方还不想离婚的。若对方不想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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