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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8个月,现辞职,工作期间一直未缴纳社保,现在可否让公司补缴。该怎么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综合法律 2019-01-16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 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辞职前后程序都一样,区别是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以单位拖欠工资的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同时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和单位无法协商,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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