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父亲20年前问我姑姐借了10000元,有打收据,无写利息,无写期限,父亲于2008年病故,我继承他的房子资产,现在姑姐找我还款,请问我需要还多少钱?姑姐也没问我要利息,但我想还她12000元算了。我怕她开大口要个3-5万,关系搞僵了,我能不还她吗?谢谢我父亲20年前问我姑姐借了10000元,请问我需要还多少钱?我想还她12000元算了。我能不还她吗?

保险纠纷 2019-01-10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款收据的法律效力
    1、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因此,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还款期限届满不还的应当在2年内提起诉讼。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建议在2年内提起诉讼。因为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也是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而且借款人可能保留了表示拒绝还款的证据,比如录音等,因此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充分得到保障,应及时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那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