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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已经生活了28年。当他们结婚时,他们和男人的父母住在一起。当他们离婚时,该男子的父母死亡。这所房子属于那人的父母。离婚后,女性是否有权分割房产?该房屋是该男子父母的名字,尚未转让。

离婚 2022-08-17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不属于结婚,所以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在实践中,如果同居期间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形下该房产由个人所有
  • 夫妻不离婚一般不允许分割共同房产,但是有下列情况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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