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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6年8月对一个高铁物流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由于价格原因,我们决定放弃投标,第二个投标人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向我和第二个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非常感谢。

招标拍卖 2022-08-17 14: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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