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2010年1月在我的公司工作,但我总是与外部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但我没有与我的单位,即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合同(中间单位也曾更换过劳务公司)。2014年12月4日,我生了一个孩子。合同于2015年1月1日到期。我在家休产假。听说很多像我这样的外派人员没有续签合同,单位也给了我补偿。然而,由于我的特殊情况,我没有被解雇,但我没有续约。我休完产假就来上班了。我所在单位的领导告诉我,该单位不会招聘人员,2015年12月我的哺乳期结束后,我肯定无法工作。在这次会议上,该单位表示不会赔偿,并要求我与调度公司联系,但这些同事之前或通过该单位赔偿进行了赔偿。该单位还表示,劳务公司可能会把我送到其他地方。但我对劳务公司不熟悉。在过去的六年里,该部门要求我们与该公司签约,我们将与哪家公司签约。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是否有补偿,是否找到一个单位或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随便给我找了一家公司,我不想去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8-17 1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