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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对方全责,开了责任认定书,车已修好,对方不肯垫付修车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2-28 18: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先向交警报案,然后看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然后对方保险公司现场查看,然后去指定的地点定损,定损完成后在去修车,然后保险公司找对方理赔。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第三者修理。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关于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
    1.如果是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全保的话则一切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如果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商业险,不是全保的话,则由保险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3.如果仅有交强险而无其他保险的话,则赔偿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 1、管辖权/起诉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在洋桥所在的法院(也就是丰台区法院)或者对方的身份证所在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2、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额度内支付赔偿。
  • 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  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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