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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06年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由于前一家公司管理不善,该公司对股份制进行了13年的改革,但前老板30%的股份已经离开了公司。现任老板安排他儿子在公司工作,接管我的业务。去年我们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商业佣金。如果我自愿离开公司,我会得到什么补偿?现在公司基本上不支持我经营。我应该取得不达标的成绩。如果我解雇我,我会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我会让他解雇还是自动离开?这两者有什么区别?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8-19 0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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