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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刚一年,我刚生了小孩不到半个月,现在还在坐月子。男方提出要离婚,孩子他不要,那他每月应当付多少扶养费呢?结婚刚一年,我刚生了小孩不到半个月,男方提出要离婚,孩子他不要,那他每月应当付多少扶养费呢?

离婚 2019-01-28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协议离婚所写的“协议”是有效的且受法律保护。
    2、“一方不要孩子,孩子归一方抚养”不等于孩子就不是另一方的,从法律上来说,父母离婚后,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也有探望小孩的权利。不要误认为归谁抚养孩子就属于谁的。
    3、“抚养”到成年后,孩子喜欢去看望亲生父、母是孩子的自由,不受任何一方的干扰。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孩子的抚养费是自已亲生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和继父没有关系,所以,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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