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母亲借了两万个高利贷一年多,付了利息,却没有还本。现在她仍然没有钱偿还。你想继续支付利息吗?或者还有别的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22-08-19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同时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这个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拉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