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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过世,现房产证是妈妈的名字,不属于妈妈个人所有,我们是俩姐妹,妈妈在爸爸过世后两三年改嫁,并又生有儿女,现在妈妈想把房产过户给我,家里的大女儿。爷爷是在爸爸过世后过世的,两者都没有遗嘱。现在过户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23 2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未尽赡养义务的,没有遗弃、虐待等严重行为,不会丧失继承权。
    但有继承权利,不一定就可获得遗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遗产。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应当进行赡养,否则可能会被依法剥夺相关的权利,无法集成到遗产。
  • 关于开发商拒绝业主过户的行为,业主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权。《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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