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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在无锡市一家私营企业里工作近两年了,每周工作六天,经常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能否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22-08-21 1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的收入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 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是必须经过协商程序,包括劳动者本人申请加班,用人单位同意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确认。因此,如果劳动者自愿加班并不适用前款规定而应被视为劳动者对自己休息权的主动放弃,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 因加班辞职如果满足了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的劳动报酬,则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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