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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大石桥市公路段上班1969年参加工作九九年买断后自己又重新交的社会养老保险现在一个月2300块钱但是没有医疗保险想一次性补齐医疗保险应补齐多少钱每月医保卡能给打多少钱

保险纠纷 2019-05-11 1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以未缴纳养老保险金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不过,获得经济补偿金,你需要向仲裁委员会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医疗保险欠费该怎么补交,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 养老保险:
    是我们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
    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只要缴纳满足15年,就能在退休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于生活。
    社保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未来随着渐进式退休政策的实施,退休年龄可达65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法定领取年龄在60周岁。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医疗保险:
    是补偿报销我们生活中因疾病而产生的损失。
    按照目前的医疗保险政策,它不单单是老年生活,而是一种终身保障。
    社保医疗保险是需要在退休前 ,持续缴纳的,缴纳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则不能享受,想要在退休后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需要医疗保险男性缴纳满25年,女性缴纳满20年,才可,否而不能享受。
    医疗保险的作用是我们在参保后看病、住院等治疗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以此减轻医疗费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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