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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两个朋友?现在拘押滁州市看守所?因盗窃?有前科?还是惯犯了吧?像这种情况能判多久呢

刑事辩护 2018-12-25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盗窃毒品仍然构成盗窃罪,我国已有很多判例。
    2、作案人如果能投案自首揭发他人犯罪,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如果盗窃得到的毒品没有使用、扩散,依法从轻处罚。如果扩散到社会中去、卖予他人则涉嫌构成贩毒罪。
  • 朋友盗窃,如果事先知情,并参与谋划,虽然不在现场,也构成共同犯罪,死不承认,不影响定罪量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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