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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被多人打,左肋骨断了6根,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我是在他被打的当天晚上知道这事才报警,警察来医院做了笔录,我父亲(文盲)可能是被打懵了,口供中说成了两个人抓着他,一个人打他。警察说只知道打人的外号和手机号码,无法开展工作(当天是农历大年三十前一天),2月22日其中一打人主犯被抓,由于打人和赌博被行政拘留15天。第二次笔录,我父亲说了几个打他的人,民警说前后笔录不一致,让我们自己去找证人,证明几个人打他,赌博现场里面很多都是托,他们都不承认自己看到打架,距上次笔录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礼拜了,打人的家属说他们家没有钱赔,民警觉得我们家要十多万赔款是讹诈,肋骨断了没有做手术,可以自己长,凭什么让对方赔那么多(民警说的这些话我有录音,因为态度真的很差,很气人),至今派出所没有给我们任何回复,我们现在该怎么维权?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可能是被打懵了,我们现在该怎么维权?

刑事辩护 2019-05-17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一方致人轻伤,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通过侦查调查取证。  《刑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打架之后双方进行调解、赔偿的属于民事部分,根据民事自治原则,司法机关对此不进行干涉。但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双方是无权进行调解的,只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来决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行政拘留后派出所还可以传唤。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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