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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网贷,一直在还,直到去年快过年就资金短缺没还了,还剩八千三百多?到今天已经三个月了,现在已经涨到一万一了,光利息就张了快两千,昨天收到短信说有讨债公司会上门讨债,请问这属于高利贷吗?讨债公司我应该怎么应对?还剩八千三百多?到今天已经三个月了,请问这属于高利贷吗?讨债公司我应该怎么应对?

债权债务 2019-05-27 15: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对于p2p网络借贷的利息,一般来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 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 高利贷不合法但是依然要偿还本金:对于高利贷的定义,我国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规定了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四倍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明确说什么就是高利贷。其实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类,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一句俗语“欠债还钱”完全就能概括。
    至于社会上说到高利贷,一般涉及到暴力追债,黑社等性质会,属于刑事犯罪,该类型借贷因涉嫌刑事违法,借贷的钱属于法律定义上的“赃款”,按规定应收归国家,如警方已立案调查,借款人就不用还给放贷人,至于借的钱该如何处理,办案民警会具体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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