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张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婆孩子扔下不管了,她的户口不在她妈妈哪里,我们没有结婚证,她说他也不想领结婚证,打电话也不接,她说跟我过不下去了,孩子现在我妈在照顾,他们搬家了,我该怎么办我们没有结婚证,她说他也不想领结婚证,孩子现在我妈在照顾,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2 16: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孩子但是没结婚又不想在一起想离婚的话,财产应当按如下方式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规定是,夫妻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通常情况下,即使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房屋确实为双方共同购买的,则也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只不过双方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则只能够认定为双方为同居关系,依法对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