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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嫂子和哥离婚了,但是离婚协议上房子归女方,可是户主是老人,我想问问老人有没有房权,是不是女方有支配(或是买卖)房子的权利

离婚 2019-01-06 15: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xxx,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身份证号码:__
    女方:xxx,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身份证号码:__
    双方于_年_月认识,于_月_日在_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孩子,名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孩子_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同女方(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女)方全部负责,男(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男(女)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女)方可随时探望女(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元。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为女(男)方生活困难,男(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支付前给女(男)方女(男)方,
    本协议一式三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字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_年_月_日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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