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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自安徽。我在杭州的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现在我怀孕四个多月了。今年,正常的产假似乎是四个月。我们公司只给我三个月的时间。现在我的工资已经从五项保险中扣除,还剩下3752元。那时,我们公司给我的产假工资就像杭州的最低保障工资一样,我想互联网上说我应该在产假期间拿到工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进入公司时没有签合同。老板是台湾人。太欺骗性了

劳动纠纷 2022-08-27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情况。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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