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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和我结婚三年了,有一个女儿。他来我家是个累赘。他的父亲早逝。他的母亲身体不好,不能照顾孩子。我的父母还活着,照顾孩子没有问题。如果我离婚了,我是否有机会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2-08-27 15: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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