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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公司的协议如何写在以后不要有纠纷?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 ,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__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106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1.2、  初期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如后期资本投入按个人所占股份比例追加。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所占股份比例如下:

甲方:   ,投资___25__万元,加创始股共占公司总股份__62%_。

乙方:  ,投资___15__万元,占公司总股份__23%_。

丙方: ,投资 __10__万元,占公司总股份_ 15%。

2.2.2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公司银行信息:户名:____ ___开户行 __,账号__ __。三方出资由 有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___ _公司经营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 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 每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拿出利润的30至50%予以分配(分配利润的前提:公司可正常发展且有利润可分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

3.1.2.3 分险承担:如公司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按占公司股份比例承担。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需提前30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另,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依照三方友好协商的方式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谢谢您了合伙开公司的协议如何写在以后不要有纠纷?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

综合法律 2019-05-15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
    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 1-股权争议中出资证明书、投资协议、股东名册、公司章程都是直接证据,出资证明书直接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是确认股权最有利的证据。2-出资证明书属于源泉证据,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无论是实际出资还是认购股权,发起人均能取得股东身份。股东取得出资证明书后,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中,并要求公司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的登记机关。出资证明书是产生效力证据、对抗证据的前提。3-投资协议属于源泉证据,是继受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经工商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其公信力和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力。4-股东名册属于效力性证据,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也是公司内部股权确认的重要依据。5-公司章程等登记类文书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效力,属于股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6-股权的实质要件在公司内部具有优先效力。出资证明书、各类股权变动类文书、股东名册具有创设股权的效力,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不涉及交易的安全,故优先适用实质要件。当股东或公司与第三人发生股权上的争议时,涉及交易安全保护,应奉行商法的外观主义,以对抗证据为依据。公司章程登记是形式要件,具有对外宣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但是在处理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争议中,形式要件优于实质要件,公司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7-《公司法》(2014版)第11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法》第31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32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若能够证明其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确认其股东资格。”
  • 股权份额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份,股份的计算一般要看你所在公司的的股价,即一股多少钱,这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的。然后就是看你拥有多少股,相乘就是你在该公司拥有的货币总额了。
    另外,凭借股份,一般可以获得利息和分红。
  •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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