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夫妻两是教师,因为无法生育,想收养一个小孩子,小孩子的状况如下:

1、孩子父母和我们是同一个省份,但不同地方;

2、孩子还没有出生;大概在本月月底出生;

3、孩子父母要求付他们3万5千元钱;

4、孩子出生时以我老婆的身份证为依据,作为我们的孩子;

5、我们准备签署一个协议,避免以后他们要回或无理取闹;

我想问以下问题:

1、如果我们付了35000元钱,属不属于倒卖人口;

2、协议是否有效,如何才能使协议有效;

3、如果医院不能以我老婆的名义出生,那我们如何才能给小孩上户口;

4、如果以后小孩子的亲身父母要求抱回去,我们如何才能够应对;

离婚 2019-01-01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 16年起,国家和各地实行计生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俩孩子在此之前生育二孩,没有事先办理准生证,就是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 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拒绝缴纳,做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起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给孩子申报户籍,和缴纳罚款无关。
  •  一,这样看你小孩子目前多大,如果还未成年的,可以按照超生户口来处理
      2015年出了个农村孩子上户口新政策,超生孩子上户口不必再缴纳社会养费,你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
      二,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那么可以参照如下来上户口:
      1,可以孩子独自或者由父母陪同,到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上户口,他们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2,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如果离婚时,孩子户口以及抚养权的归属已经解决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依照法律规定的均分原则,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
  •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申报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
    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
    (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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