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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人在运单上填写货款,但销售人员粗心大意,没有在物流公司的系统上收取货款。当它被发现时,客户已经把货物拿走了,现在收货人不承认货款。我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2-08-28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等等
  • 如果送货没有签送货单客户不付款,对方不支付,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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