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男方总说谎话,还借外债,男女双方自己签订约定书,约定一方借款,如果不是两人同时签订借条,那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去偿还。请问这个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一方借款,那借款属于个人债务,请问这个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债权债务 2019-02-04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该部分债务是一方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种过错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这与一方的人身不可分,侵权人是一方而非夫妻二人,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你好。是赌债的话不用证明。 一.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 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 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而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故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 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下:
    1、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应提供与债权人的借据,并且证明其举债所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共享。
    2、另一方,辩称不知情该债务的,应提供反驳证据,即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明知道债务由夫妻一方来承担。 对于以上可疑夫妻债务处理,可以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债务 不承认,并且根据已有证据难以查明事实的,可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借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如果女方能够举证证实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