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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1月离婚,我一直抚养我的孩子直到2009年7月。那人从来没处理过。后来,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该男子自2009年7月起每月支付500元,但该男子在支付1500元后三个月没有支付。现在那个人不在城里,我也起诉了他,但没有结果。现在我知道那个男人在哪里,如何拿回钱。当我的孩子老了,有很多地方可以花钱。我经济上太困难了。我希望律师能帮助我。非常感谢。

婚姻家庭 2022-08-29 1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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