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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私下写了一份补充协议,但一方没有到场,因为父母没有签字。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22-08-30 0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字只能算是同意,还必须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这样才算具有了法律效果,婚姻关系才算解除,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因此第三人是否在场不影响其法律效果,当然,拿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均同时到场才会办理,就是为了防止另一方代替一方签字
  •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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