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公司做期货交易员。公司给了我一个小额账户,让我自己交易。按照惯例,每日结算单应提交给部门经理。我是在4月1日做的。直到19号我才报失。我计划在21日报告结果。结果,公司把我送到外面,没有上报结算单。21日亏损扩大,根据规定,当亏损达到20%时,交易停止,所以我平仓。部门经理在4月22日星期五没有来。下周一,也就是25号,我告诉部门经理我和部门经理关系不好,说我要承担经济责任,赔偿损失!如果公司有规章制度,我应该负责吗?如果公司没有书面的规章制度,我应该负责吗?

基金期货 2022-08-30 15: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