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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3年内买下了未来的房子。协议中说,工程将于2015年9月1日移交,但现在房地产公司与我们签订的正式网上签约合同将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移交。我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我应该签这个合同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8-31 0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合同法这条的规定,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也是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的,所谓撤销就是使已经生效的要约失去约束力
  •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承担以下责任,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解除合同;
    3、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4、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
    5、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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