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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朋友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是他的名字,还没有办房产证。现在男友想把房子作为我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该怎么办?去房产公正处做公正有用吗?

离婚 2019-01-09 09: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出售
    比如,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也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女方的配合。
  • 在同居期间父母为我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也谈不上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除非房产证是双方名字。注意以下三点:
    1、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父母为你买的房子,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对房子有出资,可以要求返还。
  •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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