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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要和我的丈夫离婚,所以想问一下我国婚姻法离婚法律法规中关于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 2019-03-04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依法专属于一方,所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你还以要求精神赔偿和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等, 但最主要的是你要提交相关证据才能得到支持。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 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备注: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注意:协议离婚的条件:

    其一,确定有管辖权的民政机关。

    其二,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四、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或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上诉→二审→判决生效。

    注意: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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