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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快到了,但房客拖欠了在我面前预付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合同规定由承租人承担。我现在可以做些什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恐怕房客仍拖欠房款,不肯搬走。我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我是违约还是承租人违约?

合同纠纷 2022-08-31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很多承租人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既不通知出租人续约,也不配合腾空房屋,造成出租人房屋被非法占用的损失。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承租人腾空房屋,支付占用费
  •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合同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将该房屋另作他用,不再进行出租的话,出租人有权要求与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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