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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用自己唯一的房子作为担保抵押物帮助朋友向银行贷款50万元,现在朋友无力还款,银行已经向法院上诉,要求还款,我的房子作为担保抵押物如果他不能还款银行要法院将我的房子拍卖,可是这笔钱不是我们借的,现在我们却因为房子不被强制拍卖必须帮他还款吗?

银行 2018-12-26 0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买房一定要抵押或者担保。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二次抵押担保合同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已经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二次抵押的条件 用于进行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第
    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第
    三、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第
    四、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第
    五、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第
    六、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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